好闲的无赖地痞,就开出一片自己的领地,站稳脚跟,欺压周围百姓。 明代的地痞流氓一般被称作“光棍”,“没头鬼”,“刺虎”,他们活跃于城市和四乡市镇,不靠打工做生意度日,成群结党,横行街市间,来往于上下码头,欺侮良善,吓骗钱财。 专门从事打行、访行、撞太岁、扎火囤、欺行霸市、暴力垄断、敲诈勒索、强取豪夺、诳骗偷抢、拐卖人口、放贷聚赌等等各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比如专门做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