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张学房拒执罪二审(2 / 12)

人也已同意执行局对案涉房产采取拍卖等强制措施。本案已不存在上诉人抗拒执行的问题。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犯罪已丧失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该撤销原审判决,依法判决上诉人无罪。”上诉人的辩护人钱眼开律师一字一句地宣读了上诉状。

“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犯罪既已构成,不随其犯罪结果改变而有所改变,法院经过和申请人共同努力取得了执行工作的重要进展,不是上诉人的功劳,更不是上述人摆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