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张学房拒执罪二审(3 / 12)

的资本。上诉人据此洗脱罪名更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得到补偿并不能因此而免除犯罪分子的罪责。冲其量,这只是一个可以考虑从轻处罚的情节而已。故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维持!”公诉人万建河朗声答辩道。

“被害方临海县实验中学是否表示对上诉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谅解”审判长南宪萍问道。

“上诉人同意执行案涉房产,只是迫于法律上的压力,其并无其他可以选择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