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十8日下午3时,临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1法庭开庭审理张小勇过失致人死亡1案。 审判长由刚升任副院长的董兴才担任。临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延捷出庭支持公诉。 “……张小勇目无国法,在明知被害人张小花有可能跳车导致身亡的情况下,对应该加锁的车门没有加锁,致使张小花打开车门,跳车身亡,张小勇责任重大,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万检察长激扬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