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十月八日上午十一时,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周舒宁上诉案。 本小。说首--发站>点&为:塔 “请上诉人发表上诉意见”审判长赵梅道。 “被上诉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将案涉房屋出售或以其他有偿方式转让给上诉人,一审法院却按照有偿转让纠纷进行处理,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应该举证证明其属于有偿转让。否则应该按无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