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请双方围绕上述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下面请原告举证?”孙兵总结道。 “我方向法庭举证两组证据,一是录音磁带一份及相应录音文字整理稿,该录音系我方在高红租房处所录,录音内容有,高红多次询问张大勇,你天天在我这吃住,你家对象王爱红要是知道了怎么办?张大勇有时说我会把这事情处理好的,有时说走一步说一步话吧。 二是公安机关在原告报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