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十五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费一千五百元,由被告周其名承担。 闭庭!”孙兵敲响了法槌。 郭子美在旁听席上静静的站了起来,向孙兵庭长和阿蛮律师深深地鞠了一躬,眼中流出了两行清泪…… 庭审后,刘大权、阿蛮和郭子美回到了阿蛮的办公室,和郭子美又谈了一些刘翠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