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的再次兴起,大明律中还有“禁止奴婢典卖”、“禁止逼良为奴”的条款。 谨以黄世仁与杨白劳为例,则黄世仁犯了“庶民蓄奴”、“典质奴婢”、“逼良为奴”三项罪名。若是杨白劳讼至官府,黄世仁可能受到“杖一百”到“流三千里”之间的刑罚,喜儿还是得放还自家。 朱慈烺知道如今这种局面。乃是两百年沉疴所致,是法纪驰废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而且据他所知,奴婢之中还有农奴和奴工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