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辉认为,不管在世界上什么地方,这个问题上都带来了争议和分歧,有时候,人们不得不诉诸司法机关,才能求得裁决。新发布的物权法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关部门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不难看出,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的门槛就是“公共利益”。 他知道,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由于对公共利益的概念界定以及类型列举未能凝聚